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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的认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2-31     浏览次数:58
夫妻共同房产的认定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房产的认定是什么

夫妻共有房产包括:婚内以共同财产购置;婚后共同还房贷及增值部分的房产;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受赠或继承,无明确规定属一方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夫

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日常购物、医疗等费用;三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亦认定为共同债务。总之,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综合考虑债务的形

成时间、用途等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地确定债务的承担主体。

三、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标准主要依据《民法典》。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例如,婚后购买的房产,若无特殊约定,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可考虑出资情况、房产增值等因素。总之,分割夫妻共有财产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

夫妻共同房产的认定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房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另外,夫妻双方婚后接受赠与或继承的房产,除非明确只归一方所有,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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