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没有法律效应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没有法律效应
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的。若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效力,其中的财产分割的协议内容就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但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并没有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对内效力: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
方具有没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对外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没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没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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