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再婚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属于再婚夫妻共同财产
再婚夫妇之间的共有财产往往涵盖了婚姻持续期间内获取的各种收入,如工资待遇、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哪些行为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具体来说,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者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也构成重婚。重婚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侵害了合法婚姻关系中另一方的权益。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行为表现、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因素来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如果发现自己或他人有涉嫌重婚的行为,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哪些行为构成再婚夫妻婚内财产转移
再婚夫妻婚内财产转移行为主要包括: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私自变卖、抵押共同财产;将共同财产以不合理低价转让给第三人且未支付合理对价;利用关联交易等方式将共同财产转移至自己或他人名下;隐匿、销毁共同财产的相关凭证,致使对方无法准确知晓财产状况等。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另一方在离婚时财产权益受损。在法律上,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这些转移行为,并在分割财产时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如果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通常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共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等。